在員林的聖徒們平安,2020年與志宏結婚後,定居頭份,在頭份召會聚會至今三年。今年到新增的區―后庄區聚會,屆年底10月再生下一子,志宏將二子取名承實,與長子承恩為兄弟。我感謝主,讓志宏有從主來的光,為兩個兒子取名,指引我的婚姻生活;必要承受神作恩典,也要享受基督作實際,有恩典也有實際,真是主給的應許。
婚姻與育兒的日常生活不易,常常經歷挫折與失敗,志宏非常包容我,頭份聖徒也很扶持我,為我禱告再禱告,我也漸漸學會在生活中操練時時轉向主,向主活着。近日,覺得自己屬靈上有疑惑時,主要來自「如何在夫家作耶穌的見證,以及照顧兩個兒子後,幾乎無法配搭召會生活,…」然而我認為經歷主的恩典不應該有空檔。讀李常受文集我看見,要有耶穌的見證有兩方面:經歷基督作生命,以及經歷身體生活作彰顯,在實行上需要站在奉獻的地位。(李常受文集1965年第一冊,為着我們實行並為着主見證的四個要點)。我需要站在奉獻的地位。然而奉獻不是為主作甚麼,奉獻乃是為着生命(生命經歷的實際功課49頁)。三一神渴望我們奉獻,因為祂渴望將生命分賜給我們!因此我需要日夜的更新奉獻,就是早晨向主禱告,晚上向主禱告,這原本對我是容易的事,育兒之後變的很難,但我看見這就是站在奉獻的地位。每天早晨我若奉獻,那天就得着三一神的神聖分賜,我便得勝了。
新的一年,希望能有機會帶兒子們回去看看。也希望在頭份能帶兒子們參加更多的實體聚會,與頭份聖徒有更多的配搭,更實際的建造在一起。(頭份 李張芳菲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