馬太五章末了,主耶穌總結關於諸天之國憲法極高的一段結語說,「所以你們要完全,像你們的天父完全一樣。」(48)國度子民有父的神聖生命和性情,因此能像他們的天父一樣完全。
國度新律法的要求,比舊時代律法的要求高得多;這更高的要求,只能藉着父神聖的生命,而不能憑着自己天然的生命達到,我們憑着神的生命而活,而成就律法義的要求。國度子民的完全,是指在祂的愛裏完全;愛是神素質的性質。藉着神所賜又寶貴又極大的應許,我們在基督裏的信徒,在與祂生機的聯結裏,得有分於神的性情。
得完全就是讓神加到我們裏面,如創世記十七章1節所記,「我是全足的神;你要行在我面前,並且要完全。」我們的生活和工作不倚靠肉體的力量,乃信靠神這位全豐全足的大能者。神將律法賜給摩西之前,先花時間將祂自己注入摩西裏面,神有路在我們裏面,並為我們作成一切,來履行祂所賜給我們的誡命。舊約一切律法的要求,都是證明人不能;新約一切命令的要求,都是證明神能。
我們需要在父的愛裏得成全,好得以完全,像我們的天父完全一樣。凡遵守祂話的,神的愛在這人裏面,實在是得了成全。神的愛乃是祂內裏的素質,主的話,以這神聖的素質供應我們,憑這素質我們愛神並愛弟兄;因此,我們遵守神的話,神聖的愛就藉着我們所憑以生活的神聖生命(就是神自己)得了成全。
我們若彼此相愛,神就住在我們裏面,祂的愛也在我們裏面得了成全。我們乃是用神的愛彼此相愛。神的愛在神自己裏面本身是完全且完整的,神的愛在我們裏面必須在其彰顯上得着成全,得着完成。我們在生活中習慣的用這愛彼此相愛,這愛就在其彰顯上得了成全、得了完成。別人就能在我們那在神愛裏的生活中,看見神在祂愛的素質裏彰顯出來。使我們在審判的日子,可以坦然無懼;愛裏沒有懼怕,完全的愛把懼怕驅除,因為懼怕含有刑罰,懼怕的人在愛裏未得成全。
新約所教導真正基督徒的完全,乃是按照神新約的經綸,就是神要成為人,使許多人能成為神人;為着產生基督的身體;以終極完成那作神終極目標的新耶路撒冷。這樣一種基督徒的完全,乃是經過過程並終極完成的三一神分賜到信徒裏的結果。這種基督徒的完全,乃是為着建造基督的身體。在彼得後書我們看見神聖的愛,是神聖性情終極的發展,聖別是有分於神聖性情的生活模式。
我們在召會生活中教導並牧養聖徒,應當是照着神的經綸,為要作出新耶路撒冷。(陳盈良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