對主的愛與日俱增

 

主是全然美麗可愛,我們怎能不愛祂?但我們是否全心、全魂、全心思並全力愛主我們的神,也就是用「起初的愛」來愛祂呢?否則像以弗所召會,行爲勞碌、忍耐,不能容忍惡人,試驗、辨明假使徒,為主的名忍受一切,並不乏倦,這是相當好的召會啊!但主卻責備她離棄了起初的愛。這不是很冤枉嗎?我就去查讀,一定要搞懂,到底怎樣的情形叫作用起初的愛來愛主呢?感謝主,很得幫助。

「起初」的愛,就是「首先」的、「第一」的愛,所以是上好的愛。顯在三方面:一,在時間上,一天的起初,即一起床,不是急着作早餐或去運動,乃是到主面前來親近祂,接觸祂,享受祂;一週的起初,就是主日,不是去度假,消遣娛樂,乃是來到主的桌子前,與聖徒們一同喫餅喝杯享受祂、記念祂。這就是用起初的愛來愛主。但不是這樣就彀了。還有二,在次序上,讓祂第一、居首位,讓祂定奪。所以不是我喜歡就去作,若祂不要我作,我就停下;相反的,也不是我不喜歡就不作,要讓主來決定,讓祂居首位。在每一件事上,大事、小事、重要的事、不重要的事,都問問祂,照着裏面的平安而行。這就是用起初的愛來愛主。還有三,在空間上,是外在的、顯而易見的,讓別人一看就看到祂。譬如家中客廳的擺設,是否讓人一進來,就看到主的彰顯。若家中四壁都掛滿主的話,太棒了;我家就是,雖有全家甜蜜、溫馨的照片,只擺在臥房,但客廳,公共場合,就擺滿主的話,讓基督得彰顯。手機上的頭貼,不只秀出頭像,讓人知道是我(纔不會搞半天,不知道是誰),還要以主的話爲背景,這樣就可以同時彰顯主。還有,穿着,不是好看與否為考量,要有基督的味道,所以很多衣服,都不能穿了。平常居家,總是穿着隨便些,但只要出去,即便只是倒個垃圾,都要換裝,這樣纔有基督的彰顯。我的言談舉止,總要天南地北話基督。

最近跟彰濱區五處召會的核心姊妹們有相調,因為有點陌生,都要我自我介紹一番,我就不講些天然外在的身分、背景,乃是分享神與我的聯合歷史,藉此顯大基督。這樣總讓基督被顯大、被發現,這些就都是用起初的愛來愛主。

在神新約的經綸裏,不信主,是最大的罪,但信了,若不愛主,保羅說:「這人是可咒可詛的。」(林前十六22)願我們對主的愛能與日俱增,不只火熱的愛主,更是用「起初的愛」來愛祂!(大村  陳林秀雲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