讀經:
「因為你的財寶在那裏,你的心也必在那裏。眼睛乃是身上的燈。所以你的眼睛若單一,全身就明亮;但你的眼睛若不專,全身就黑暗。所以你裏面的光若黑暗了,那黑暗是何等的大!沒有人能事奉兩個主;因為他不是恨這個愛那個,就是忠於這個輕視那個。你們不能事奉神,又事奉瑪門。」(太六21–24)
脫離瑪門,纔能事奉神
馬太六章給我們看見,我們的眼睛若瞭亮,全身就光明;我們的眼睛需要專一。講完這件事以後,下面一節主就題到事奉主的事。在事奉主的事上,人需要專一,一個人不能事奉神,又事奉瑪門。上文說到眼睛要專一,下文說事奉要專一。瑪門乃是一件厲害的事。一個人若要事奉主,就必須從瑪門脫出來。沒有從瑪門脫出來的人不能事奉神。
專一的眼光,就是一個脫離瑪門的眼光,只有這種專一的眼光,纔能叫人看見真理。真理乃是絕對的,與人是不發生任何關係的。人不認識神,乃是因為他的眼光污穢、不純一。人若要認識神,就必須要有一個脫離污穢的眼光。一個不純一的人,不能看見真理。在污穢人的眼中,凡事都是污穢的;這樣的人,不能看見神。
因救恩而自願貧窮
基督徒對瑪門需要看作是害人之物,需要趕快把牠扔掉,如同把紅煤球從手中扔去一樣。基督徒的貧窮乃是自願的貧窮。有人貧窮是因着環境,有人貧窮是因着祖傳,或者是因遇見特別的遭遇。但是有人貧窮,乃是因着遇見了救恩,而自願貧窮。這兩種貧窮大不相同,這就如同有人是被徵召當兵的,有人是志願當兵的一樣。
財主難進神的國
為甚麼需要自願貧窮?因為聖經裏面說財主得救是困難的。財主要進天國,比駱駝穿過鍼的眼還要困難。(太十九23–24)沒有一個財主能彀進天國。
瑪門就是偶像
瑪門就是偶像;貪財的與拜偶像的一樣。(弗五5,西三5)假如你在一處上班,人以偶像,或者金牛犢給你當薪水,你要不要?當然不要。但是今天許多人看不見,瑪門與偶像是一樣的。不管是硬幣或軟幣,只要是瑪門就是屬於該撒的。
自願貧窮的見證
在使徒時代,門徒們都是放棄一切來跟隨主的。在歷史上,Franciscan的修士們數目有幾千幾萬,都是自願貧窮的。在這事上,我們的思想常常過分小心,懼怕作得太過。其實你一生作過太多過分的事。你如果不誤會我的話,今天你不妨多作一次,在奉獻上作一個過分的人。摩爾維亞(Moravians)運動的發起人新生鐸夫(Zinzendorf)是個有學問的人,他乃是在錢財上擺上一切的。他們所差出去的傳教士,在過去幾百年中,數字是最多的。弟兄會的人不喜歡作宣傳,但是他們當中許多人也是自願貧窮的。
對付瑪門,顧召會需要
舊約裏,拉結離開拉班時,帶着偶像離開,因此就被定罪。(創三一32)今天基督徒對付瑪門要好像對付偶像一樣。基督徒在家裏不能擺偶像,基督徒在家裏也不能積蓄錢財。神的兒女積蓄錢財就如同碰偶像一樣。今天召會的需要太大,至少有三方面的需要。第一,工作的需要;第二,貧窮弟兄的需要;第三,常有窮人的需要。主的話說,常有窮人在我們當中。(太二六11)我們需要顧到這三方面的需要。
錢財出去,纔能蒙拯救
瑪門比偶像還要厲害。召會強的時候,就能站在自願貧窮的地位上。這樣,假弟兄就不敢進到召會裏,因為一進召會,就是賠上自己。凡是憑口才、憑頭腦、憑智慧來的人,都不能留在召會裏面,這樣就叫召會能彀乾淨。錢財出去纔能拯救自己。你要你自己乾淨,錢財就得從你身上出去。
在聖經裏,主曾兩次與錢發生關係。第一次是在納丁稅的事上,(太十七24–27)我們看見主的口袋裏是不存錢的。第二次是在主把錢託給猶大的事上,(約十二6,十三29)這裏我們看見主的口袋裏也沒有錢。只有猶大纔是最合式摸錢的。(倪柝聲)–摘自倪文集第三輯11冊第二十三篇)-待續