耶利米書最重要的是講三件事—「神要從我們得着什麼」、「我們在墮落光景中的所是」以及「基督之於我們的所是」。要看見這三件事,我們需要打破耶利米書的「外殼」,專注於裏面的「核仁」,這核仁乃是整本聖經的完整教訓。
神要從我們得着什麼?這根據二章十三節的啓示,神是活水的泉源,神是活水的泉源、源頭,以滿足我們,作我們的享受;祂要我們接受祂作活水的泉源,接受的路就是天天飲於祂,這需要我們不斷地呼求主(帶着感謝、歡樂、禱告和讚美)。水進到我們裏面時,就滲透我們,流經我們整個人,被我們吸收,使我們得滋養、變化、模成並得榮。神作活水泉源的目標,是要產生召會作祂的擴增,好成爲祂的豐滿來彰顯祂;這是神在祂經綸裏的心願,喜悅。
耶利米書另一面是暴露我們在墮落光景中的所是。人心比萬物都詭詐,無法醫治,誰能識透呢?這話,也與神的經綸、同祂的分賜有關;雖然人心敗壞、詭詐,其光景無法醫治,然而,連這樣的心也能成爲神將祂生命之律寫於其上的版。這啓示神有路將祂自己分賜到人裏面,神一進到人裏面,就要從人的靈擴展到人的心裏,這是神照着祂的經綸對付墮落之人心的路。我們需要看見主,被暴露,就得着潔淨;與主的交通需要靠着主的血不斷地洗淨纔能維持。按新約的意義說,看見神等於在我們個人的經歷上得着神;得着神就是在神的元素、生命和性情上接受神,使我們在生命和性情上成爲神,但無分於神格。我們越看見神、認識神並愛神,就越厭惡自己,越否認自己。
第三件事就是基督之於我們的所是。「耶和華說,日子將到,我要給大衛興起一個公義的苗;…人要稱呼祂的名爲,耶和華我們的義。」「耶和華我們的義」指神性裏的基督,「公義的苗」指人性裏的基督。基督自己就是神所賜給我們之生命的新約,新遺命;律法的舊約是神的照片,而恩典的新約乃是神的人位。當我們照着靈而行並將心思置於靈,祂就在我們裏面滿足律法公義的要求。神的救恩、祝福以及神一切的豐富都已經立約給了我們,這約就是基督。
新約的中心、內容和實際,乃是內裏生命的律;就其素質說,這律指神聖的生命,而神聖的生命就是三一神,具體化身在包羅萬有的基督裏,並實化爲賜生命的靈。三一神已經過過程並終極完成,成爲祂選民的一切。我們藉着裏面神聖生命自然、自動的功用,有認識神、活神甚至在神的生命和性情上(但不在祂的神格上)成爲神的性能,使我們成爲祂的擴增、擴大,作祂的豐滿,使祂得着永遠的彰顯。(沈宇展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