生命的道路從認罪開始(一)

蒙光照的情形

一個人在神面前蒙光照有幾種情形,有一種人得救是無心的,高興聚會就聚會,高興禱告就禱告,不高興時,既不聚會,也不禱告。但有一天,他或者走在馬路上,或者正在讀書,裏面有一個感覺,覺得要到神面前去禱告。他一禱告,立刻覺得自己有罪;越認罪,就越覺得自己罪越多。就這樣,他被興起來了;許多人都驚訝,這是怎麼回事?他裏面蒙光照,奮興起來後,馬上走了頭一步,悔改、認罪、潔淨自己,開始讀聖經。他越讀越滿了光,就喜歡傳福音。他原是無心的,然而神選召了他。

還有一種人,是他在聽道的時候,講道的人特別把他的心境說了出來,他就徹底認罪,滿了新鮮的光景。

還有一種人,他聽見別人的見證,就受吸引,也到神面前求神光照,結果徹底蒙光照,徹底認罪了。

還有的人,是因著和聖徒有交通,在交通之後,覺得自己該到神面前求光照,結果也蒙了光照,徹底認清自己的罪。

還有的人,是在禱告聚會中,或者幾十個人,或者幾百個人,都在那裏禱告,他卻在那裏覺得自己有罪,就徹底認罪,結果也蒙了光照。

還有的人,聽了人的勸勉,知道一個基督徒要生命長進,非徹底認罪不可,就去禱告:「神阿,求你給我光照,叫我的罪得赦免。」這樣禱告了一天、兩天,到了第三天,果真神就給他光照;有的人是在禱告之後,神才慢慢讓他覺得自己有罪。

許多的立志,都是人在神面前的尋求。但願我們每一個人都能回到神面前,對神說,「神啊,我需要你的光照,所以求你光照我,顯明我的罪過。我知道有一個定律在這裏,我若不蒙光照,罪惡不顯明出來,我的生命就沒有法子長進。」這樣的禱告,是非常蒙神答應的,並且神答應得非常快。

還有一種人,在神面前求一樣東西,神不僅沒有給他,反而讓他看見他錯了。在小孩子身上,我們常會看見這種情形。一個小孩來向爸爸要糖吃,伸出小手,撒嬌的說,「爸,給我糖吃。」爸爸說,「看看你的手,多髒阿,去洗一洗。」他就去洗了,洗淨回來又要糖吃。爸爸就拿了鏡子過來,要他看看自己的髒臉。他又去洗,洗了又來要糖吃。爸爸又給他看見脖子不乾淨,衣服不乾淨。結果他脖子洗了,衣服換了,全身都乾淨了。許多人到神面前去禱告,就像這樣,求神給他這個,給他那個,神不僅沒有答應他,反而讓他看見自己的不乾淨。到這時,他才懂得什麼叫作跟從神,什麼叫把世界丟在一邊,棄絕罪惡。也是到了這個時候,他屬靈的生命才在他裏面起頭。

若不是這樣,人不過道理懂一點,並且僅僅是道理,在屬靈的道路上根本還沒有起程。罪,他還沒有恨惡;污穢,他也還沒有感覺,乃是等到有一天,神光照了他,給他看見他是在罪中的光景,他才開始認罪。這樣的感覺常常是持續幾年的,而不是僅有幾天的工夫。他會感覺自己的敗壞、自己的邪惡、自己的過錯,而一再來到神面前求光照,求洗淨。摘自清心的人2268)-待續