馬太十八章20節說,「無論在那裏,有兩三個人被聚集到主的名裏,那裏就有主的同在。」而這個「聚」還需要我們在靈裏,並帶着十字架。靈就是調和的靈,十字架就是釘死我們的己,沒有我們個人的偏好和利益。這樣我們纔是在基督的一裏,就是對神敬拜的正確立場裏。
在西班牙作交換生的時候,12月裏有一次三天二夜的特會,決定參加這個特會,需要先將我的己釘死,因為若我不思念神的事而思念自己的事,我就可能不會去了。一方面是需要花錢,且因為車程漫長,需要向學校請假一天來通車,另一方面就是我會暈車,去參加特會,需要搭8到10小時的巴士。當我結束聚會回程的路上,幾乎每兩小時就會因為暈車而嘔吐一次。比較蒙保守的就是,我去的路上喫的暈車藥有效,所以不辛苦。此外,這場特會聚集了很多歐洲和英國的弟兄姊妹;我在那裏遇見了一位我家鄉的姊妹,這位姊妹在英國求學很久,由於台灣和歐美國家學校的寒暑假時節不同,所以從上了大學後,基本上沒再見過這姊妹。這位姊妹也非常驚訝,會在這個地方看見我,而這一切只有一個原因,就是我們都是在主的一的立場裏,若我們不都留在一的裏面,就算在一個城市裏,我們也不可能會碰見。(學生區 劉莉納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