寒假時,我去參加台中的現場訓練,剛好我們應考就是這一篇(冬訓第九篇),「在一的立場上與神同享基督」。所以現在分享有點膽量,不太害怕。
「寫信給在哥林多神的召會,就是給在基督耶穌裏被聖別,蒙召的聖徒,同着所有在各處呼求我們主耶穌基督之名的人。」(林前一2)這是保羅寫的一句話,這話給我們認識召會。
「在哥林多」指召會的實行,是地方性的,神命定的立場是一地一會。「神的召會」,意思是召會不僅是神的,其性質和素質也是神。我們要在神所命定的正確立場上聚會,我們也要「在主耶穌的名裏」,無論我們在哪裏,我們要在主獨一的名裏,竭力保守一。還要「在靈裏」、「帶着十字架」而聚集,因為肉體,己和天然人無法過召會生活,必須釘十字架,纔能一起過召會生活。真是寶貴的真理。(學生區 陳欣旻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