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更深的認識

祂在木頭上,在祂的身體裏,親自擔當了我們的罪,使我們既然向罪死了,就得以向義活着;因為祂受的鞭傷,你們便得了醫治。」(彼前二24)基督擔當了我們的罪,背了我們的罪擔,代替我們受咒詛(死),滿足了神律法義的要求。這使地上的人都有得救的機會,祂替我們成為咒詛。我們的罪性、罪行和一切消極的事物,都在十架上死了。神也因此棄絕了這位救主,就如一人不得已染了

基督是全然無罪的,但神將世人的罪都歸到祂身上,甚至神算祂為罪。結果,基督將人從罪、死亡、律法中救贖出來,使我們不僅能得救,還能因信稱義。

小時候第一次讀到,「以色列的王基督,現在可以從十字架上下來,叫我們看見就信。那和祂同釘的人也是辱罵祂。」(可十五32)我就想,主就是要人相信,為甚麼不在他們面前從十架上下來呢?後來知道了,主可以從死裏復活,並且成為賜生命的靈進到人的裏面,使人得享救恩。

這一週的信息讓我對主基督的上十字架,有更深的認識。使我更能珍賞主的救恩。(學生區 劉莉納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