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因為罪的工價乃是死,惟有神的恩賜,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裏,乃是永遠的生命。」(羅六23)因着人不認識自己是完全墮落、無可救藥、且毫無盼望的,就試圖憑自我努力來討神喜悅。這迫使神頒賜律法,以暴露人墮落的光景。神知道人不能遵行律法,但就把律法賜給人,目的不是要人遵守,乃是要人領悟自己是完全墮落且無望的。
在這禮拜,我相信自己一直都是對的,也想讓別人讚同我,讓別人知道,老闆是錯的,我是對的。不然,我不服,為甚麼我要聽從別人的指令作事?服事的弟兄姊妹說,「你知道,你為甚麼不服?因為你太驕傲了!」後來我纔知道,主藉着環境和弟兄姊妹,讓我看到自己的缺失。我以為自己能,因而沒有轉向基督,看不見自己,活在自我中心裏,所以藉着環境,認清自己、轉向基督、順服基督。
我轉回靈裏纔知道,自己的行為是無法修正、無法解決的,惟有基督作成一切。我看清了自己,主纔是我盼望,纔是我的祝福。(國宅區 蕭東庭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