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照自己的選擇

父啊,你若願意,就把這杯從我撤去,然而不要成就我的意思,只要成就你的意思。」(路廿二42)主耶穌是我們絕佳的榜樣,當祂活在地上時,是以人子的身份來面對許多苦難,但祂有一個絕佳順從父神旨意的態度,因此祂能大聲說,「神量給我的地界,坐落在佳美之處,我的產業實在美好。」(詩十六6

但民數記卅二章卻有一個不那麼值得學習的例子,就是流便丶迦得二支派和瑪拿西半個支派,他們選擇約但河東的土地,表面看來很好,因那地肥沃,但他們沒有過約但河,在屬靈表徵他們沒有對付並埋葬舊人,實際上那不是美地的一部分,是在基督的死之外。因為他們有自己的選擇,所以他們向耶和華和以色列子民有了責任的束縛。如果我們把主權交給主,那主會負責,但主權在我們手中,我們就要受責任的束縛。通常我們的選擇都是揀便宜丶容易行的路,不必經過死,就能順利達成;但在基督的死之外,就不能進入祂的復活和升天的範圍裏。得到約但河東之地只搆得上神屬靈的目標,卻不是神榮耀的目標。至終,這一塊地是第一塊被東方外來者侵掠奪取之地,他們就受苦了,這樣的苦是自找的。

因此我們要認真看待「選擇」這件事,我們的選擇總要以基督與召會為考量。比如婚姻的選擇,要嫁娶弟兄或姊妹;工作的選擇,要以可以過召會生活為考量;居住的選擇,要以靠近弟兄姊妹和會所為考量,或者靠近校園,為着傳福音丶接觸牧養新人為主。在服事主的事上,聽從代表權柄的安排,簡單的跟隨就可以喜樂榮耀的過召會生活。

有一聖徒見證,他過召會生活經常被安排和古怪的人配搭,服事難搞的小羊,但這都讓他主觀經歷基督的死與復活,真實享受基督是他的美地,甚至在工作場所,他也不為自己爭甚麼權利,可是他經歷了主為他負責。讚美主!(國宅區 高閻瑞珍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