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感謝父,叫我們彀資格在光中同得所分給眾聖徒的分。」(西一12)基督作為眾聖徒所分得的分,是指業分,就如以色列人分得迦南美地之分,作他們的產業(書十四1)。我們的基業,不是物質的土地,乃是包羅萬有的基督。
在神永遠的經綸裏,父將子分給我們作我們永遠的分,並把我們遷到祂裏面,使我們能有分於祂。我們需要站在基督身體一的正確立場上,並像保羅一樣守住正確的信仰。我們也需在基督裏生活並行事為人,這樣我們就必享受基督。
基督既是美地,我們就是在美地上的作物,必須深深扎根在祂裏面。如歌羅西二章六至七節啟示,基督這美地是豐富的土壤,我們已在其中生了根,好使我們從這土壤吸收元素而長大。我們若在基督裏生根,自然而然就在基督裏行事為人。要在基督裏深深地扎根,惟一的路乃是接觸主,並且花時間用許多禱告讀主的話;我們首先往下長,然後向上結果。
信息中用了姊妹購物方式改變的例子,來說明是否扎根於主。有一種是因着花時間禱告、讀主的話,在基督裏深深的扎根,而影響她買東西的方式;另一種是因着聽過信息受感後所作的決定而改變行為,可說是突然改變了購物的方式。這樣的改變,並不可靠,可能是一種草菇式的長大。也許一段時間後,又恢復原來的模式了。
其實在許多事上,都可能是如此。在召會生活中,我們會給自己設定一些目標,如:不遲到、聚會中要申言、要週週去訪人、傳福音…。若憑着自己的立志而有的行為,就無法堅定持續。反之,若我們每天花時間接觸主,享受祂的話,吸取話中之水,並活在祂話的光中,自然而然的,就能達到我們所想要的,也就是能過傳福音、牧養,建造召會的生活。
但願我們每天都能花足彀的時間來享受主,吸取祂的豐富!(國宅區 賴施素珍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