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神國裏有五種的赦免,我分享三種。第一是永遠的赦免,這與生命有關。羅馬書四章7節,「不法得赦免,罪得遮蓋的人,是有福的。」說的就是我們。我們一得救,就得着永遠的生命,一切的罪就得蒙赦免,主除去我們一切的罪,我們在神面前沒有留下罪的痕跡,這也是主耶穌在路加廿四章所說的赦免,「並且人要靠着衪的名,傳悔改以得赦罪之道,從耶路撒冷起,直到萬邦。」
第二種的赦免是假借的赦免,這與召會有關。約翰福音廿章22|23節,「說了這話,就向他們吹入一口氣,說,你們受聖靈。你們赦免誰的罪,誰的罪就赦免了;你們留下誰的罪,誰的罪就留下了。」在這裏主是將祂的聖靈賜給衪的召會,使召會在地上代表神作神的器皿,來赦免人的罪,這就叫假借的赦免。假借的赦免是神藉着人宣告赦免。例如一個人剛得救,還不知道赦免的意義,最好有召會的代表對他說,「你今天接受了主,你可以感謝主,因為神已經赦免了你的罪。」
第三種是恢復的赦免,這與交通有關。當我們在日常生活中犯罪了,良心就定罪我們,使我們與神的交通受了攔阻。這時我們必須向神承認自己的罪過,然後才能在交通中得到神的赦免,這樣就能保守我們一直與神有交通。我們需要向神誠實,承認自己所有的罪,求神赦免,這樣就會恢復與神的交通,滿有救恩的喜樂。如果我們得罪了弟兄,也要到他們面前去承認。基督徒生活的祕訣就是保守自己與神一直有交通。何時失敗,何時就向神承認,求神赦免,就能恢復甜美的交通。
這週有個經歷,我邀家慧去牧養小羊,她不肯,說自己也是小羊。我要她天天讀經禱告,她很敷衍,還說為甚麼只要求她。我跟她講道理,她跟我反駁,於是我們吵了起來,我決定不理她。但在禱告中,主卻光照我,於是我向女兒認罪,她也跟我認罪,於是就恢復了甜美的交通,一起喜樂的禱告。感謝主。
(國宅區 高閻瑞珍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