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著基督身體的實際,在復活裏生活

關於在復活裏生活,保羅給了我們絕佳的榜樣,正如他說的,「弟兄們,關於我們在亞西亞所遭遇的患難,我們不願意你們不知道,就是我們被壓太重,力不能勝,甚至連活命的指望都絕了,自己裏面也斷定是必死的,叫我們不信靠自己,只信靠那叫死人復活的神。」(林後一89)然而,我們如何能在復活裏生活呢?

要在復活裏生活,就必須看見關於基督復活這個揭示的真理,人性裏的基督,藉復活由神生爲神的長子,作基督身體的頭。基督所有的信徒,也因而重生,產生基督的身體,同時,基督這末後的亞當,成了賜生命的靈。所以,若沒有主復活的這些主要項目,就沒有召會,沒有基督的身體,也沒有神的經綸。

民數記十六章記載,以色列人背叛之後,神吩咐十二個首領按着以色列十二支派,共取十二根杖,放在會幕內見證的版前;神說,「我揀選的那人,他的杖必發芽。」十二根杖都沒有葉子、沒有根,都是枯死的,若有哪一根能發芽,那一根就是神所揀選的;在此我們看見復活乃是神揀選的根據,而事奉的根據乃是在我們天然的生命之外。因此,發芽的杖表徵我們經歷復活的基督,使我們蒙神悅納,在神所賜的職事上有權柄。一切事奉的原則,乃在於發芽的杖,神把其他的十一根杖都發還各首領,只把亞倫那根發芽的杖留在約櫃裏,作永遠的記念。這意思是,復活乃是事奉神的永遠原則。

我們要在基督身體的實際裏,就需要完全在基督復活的生命裏。召會完全是出於基督的元素,完全是在復活裏,也完全是在諸天界裏。金燈臺豫表召會是基督的身體,描繪基督是復活的生命,要生長、分枝、發苞、開花而發光。當我們不憑我們天然的生命,乃憑我們裏面神聖的生命而活時,我們就在復活裏,其結果就是基督的身體。

要在復活裏生活,就必須認識、經歷並得着復活的神。神一直藉着十字架作工,了結我們,領我們到盡頭,使我們不再信靠自己,只信靠復活的神。雖然活的神能爲人作許多事,活神的生命和性情卻沒有作到人裏面;當復活的神作工時,祂的生命和性情纔作到人裏面。神作工不是以外面的作爲,使人認識祂的權能,祂作工乃是將祂自己分賜並作到人裏。神使用環境,好將祂的生命和性情作到我們裏面。

我們要在復活裏生活,就必須因復活生命新鮮的供應得着滋養,而日日得更新。我們天然的力量和才幹需要受十字架的對付,好在復活裏成爲有用,爲着事奉主。(陳水圳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