愛是身分證

約翰壹書三章14節:「我們因為愛弟兄,就曉得是已經出死入生了。」對弟兄的愛是我們已經出死入生有力的證明。相信主是我們出死入生的路,愛弟兄是我們已經出死入生的證明。信是接受永遠的生命(約三15)愛是憑着我們所接受的永遠生命而活(約五13,四7),並將這生命彰顯出來。

這種說不出來的愛惟有從真正的信而有,這個愛不是因為別的緣故而愛,只因為他是弟兄而愛。這個愛使我們對彼此有一種說不出來的感覺和味道;這種感覺和味道,就是我們出死入生的憑據。

回想自己得救的經歷,當我相信主耶穌,接受祂作我的救主時,就得着神永遠的生命,出死入生了。接着就有生命的大改變。我開始過一種生活,就是義和愛的生活,渴望成為義的,並且愛神的兒女。所以對自己,我操練公義,若有什麼過犯,就向主認罪,求主赦免,使良心無虧。向着人,也渴望愛人。因此逢人就抓住機會傳福音,向他們訴說主奇妙的大恩。每當遇見對方也是基督徒時,更覺得親切寶貴。實在說不出什麼緣故,只因為我們同有一位神與父,同是弟兄。

現在再讀聖經中這些愛的話語,如約壹四章7:「親愛的,我們應當彼此相愛,因為愛是出於神的;凡愛弟兄的,都是從神生的,並且認識神。」更提醒自己,多年在召會生活中,切不可沒有愛。一旦我們失去愛,不愛弟兄,就證明我們沒有憑着神聖之愛的素質和元素而活,沒有留在其範圍中。

前不久收到一則訊息,說到愛就是基督徒的身分證,但許多人卻拿不出來。這有可能是我們真實的寫照,弟兄姊妹我們要彼此勉勵,也藉着更多禱告,求主使我們恢復起初的愛,不僅愛神,也愛弟兄姊妹。讓召會中充滿愛,使神藉着我們得以彰顯出來。(青少區  賴施素珍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