出埃及記在事奉神的事上給我們看見一幅圖畫,叫我們分別舊生活,脫離各樣的轄制,出到曠野,向神守節並獻祭,還要上高山,清楚的看見神的異象,事奉神,最終要成為祭司的國度;人人成為祭司,得以完成神心頭的願望,就是要建造召會,得着帳幕作祂的居所。
這信息可分成以下七個階段:(一)出到曠野,在那裏向神守節並獻祭,也就是享受神、敬拜神。曠野積極意義表徵分別,脫離法老的霸佔,法老不僅表徵撒旦,也表徵己和天然的人,神要給祂的百姓這樣的分別。(二)上到高山。神要帶領祂的選民上到高山上,他們要在那裏事奉祂並獻祭給祂。神的高山是我們領受定旨之啟示的地方,我們必須在透亮清明的天裏,看見神的異象和啟示,看見山上所指示的樣式來事奉神,也是召會建造在起上的根基。(三)立約的血。從另一個客觀的條件是,立約的血使信徒能事奉活神;使墮落的罪人得蒙救贖和潔淨,纔得以進到神面前,被神注入,纔能使我們能事奉活神。(四)天上的火。我的事奉是根據神這從天上來的火;照着我們天然的人來說,每一個被神所用的人都是荊棘,神的火燒在荊棘上,是祂自己在燃燒,如火裏有神臨到我們,對神的事奉必須根據於燔祭壇上的火,這從天上降下來火是事奉真實的動力。(六)祭司的國度。主帶領以色列人出埃及,為要使他們成為祭司的國度,人人都是不斷事奉神的祭司,相同的主帶領我們脫離舊生活和各樣的轄制,出到曠野,享受神,上到高山領受異象,為要使我們能聖別作祭司事奉神,這也是神救恩的目標,是要使所有相信基督的人都成為神的祭司(啟一5—6,五10,七15)。主耶穌這大祭司藉着救贖把我帶進祭司的職分裏,我們既是祭司,就無論是作甚麼,都該事奉神(羅一9)。祭司是一個藉着在基督裏享受神,並藉着基督作祭物的實際來事奉神的人,就是供應基督給神作食物,使神得滿足;神的食物乃是獻給祂的燔祭,作祂的滿足。(七)建造神的居所。神的建造是神心頭的願望,也是神救恩的目標(出二五8—9,四十1—38)。神的建造與祭司職分有關,也聯於祭司職分;祭司建造神的居所,並成為神的居所,神的一部分。
基督是神子民的救贖、拯救和供應,也是他們在祂裏面與神建造在一起,而得與神相會,彼此交通,互為居所;這是出埃及記中的中心思想。(丁冰和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