認識神和祂的法則(道路)

  神喜悅、也需要我們認識祂,但以理書十一章三十二節下半說,「認識神的子民,必剛強行事。」主有很多的行動要藉着我們,但惟有認識祂的人,纔能行得正確。我們對神的認識,比我們對神的事奉更緊要;我們對神的事奉,是根據我們對神的認識。我們需要有對神的感覺,對神的感覺,即與神關係的感覺,指明這人是活在與神親密的交通中,向神存着並持守無虧、清潔的良心。

  認識神的法則,指認識祂作事的原則。就着神而言,祂所作的或者祂願意作的是重要的,祂作事的法則或道路更是重要的。你如果向祂抱怨,為什麼別人有那種境遇,而你卻在這種情形裏;為什麼祂這樣對付你,而沒有對付別人?神是不會對你的抱怨有回應。祂對我們每個人的觀點、旨意、認識,都是極其個別、極其個人的。

  神的法則就是祂對付我們的方式,祂的道路高過我們的道路;神的道路,就是神在我們身上所定規要作的事,祂在我們身上所揀選的道路。我們要學習認識神的法則,就是神對付我們的方法。惟有藉着啟示,人纔認識神;惟有藉着服從,人纔認識神的道路。為了要認識並接受神的道路,我們不只要認識神作我們的父,也要認識祂作我們的神。我們所有屬靈的前途,都是看我們能不能敬拜神的道路。

  出埃及三十三章十三節說,「使我可以認識你。」永遠的生命就是神聖的生命,這生命具有認識神和基督的特殊功能。要認識神聖的人位,需要神聖的生命。信徒既由神聖的生命所生,就認識神和基督。「他們各人絕不用教導自己同國之民,各人也絕不用教導自己的弟兄,說,你該認識主;因為他們從最小的到至大的,都必認識我。」神的兒子已經來到,且將悟性賜給我們,使我們可以認識那位真實者,就是真正且實際的神。

  認識神,能叫我們剛強;我們認識神多少,就能剛強多少,惟有認識神的人,必剛強行事。認識神的人必剛強行事,好開疆拓土,為神開闢天下。但願我們有許多人到歐洲去為神開闢天下。一面,我們需要認識神和祂的道路;另一面,神自己需要我們認識祂。藉着我們認識祂,祂纔能在地上不受攔阻的往前,建造祂的身體,預備祂的新婦,好結束這個時代,把國度帶進來。然後,我們就要面對面的看見祂,對祂有真實的敬拜,我們要為着祂的道路敬拜祂。(王英才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