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被打敗 光就照亮了

好一陣子因忙碌就沒了和主個人交通的時間,雖然也正常聚會和同伴有禱告,也餵養小羊,然而不可少的只有一件,安靜在主面前聽祂。我就是少了這一件。

沒有個人禱告的生活,雖然覺得有些不踏實,不過也就這樣一天過一天,憑着自己和經驗來過日子。在家庭生活中,我努力要作個好妻子、好媽媽;在召會生活中要作個順服的好姊妹、好配搭、好母羊…。但漸漸的,我的重心都落在這些人身上,他們的喜怒哀樂在在牽動着我。我努力要得他們的歡心,越來越無法接受他們對我的一點不高興,他們真成了我的偶像。

某晚,一些不愉快,讓我的心情Dawn下,腦子裏滿了大量的負面想法;覺得不管我怎麼努力,就是會有人不滿意,我真的好累。這些負面情緒轉成一股極大的壓力,讓我頓時快喘不過氣,我怎麼調適都不對,我真真真被打敗了!本來打算要洗澡的我,就在床邊跪了下來,開始呼求主名,像一個瀕死的人在迫切求救,我一直呼求,且用晨興讀到的話告訴主,「主啊,我愛你,但我無法履行你的要求。無法履行每個人的要求。但我願對你的話說阿們。」我不斷呼求,向主哭訴。在禱告裏主帶我脫離了那些原本困迫我的情緒,我所在意的人變的好微小、不重要了,我真經歷了和祂同在時的超脫。

頒賜律法的時候,摩西是在山頂上被神所注入。…摩西沒有掙扎努力去履行律法的要求;他是被神注入並返照神。…神不要一班努力遵守律法的人;祂要一班發光的百姓,彰顯祂的榮耀。摩西在山頂上從外面接受注入,但我們今天能從裏面接受一種奇妙的注入。我們若與主的關係是正確的,就要不斷在祂的注入之下。我們越被注入,就越發光。(晨興聖言第十四週週六信息選讀)

感謝主,再一次讓我知道和主之間有個人的交通是多麼重要,不可被其他人事物所取代。如出埃及二十章所言,「除我以外,你不可有別的神。」(1)「不可為自己雕製偶像,也不可雕製任何上天、下地、和地底下水中之物的像。」(4)「不可跪拜那些像,也不可事奉它們;因為我耶和華你的神是忌邪的神。」(5

我們的神是一位忌邪的神,除了祂以外,我們不該有別的神。任何的人事物都不該成為我們的偶像。當我們和主之間有正確的關係時,我們和人事物之間的關係纔會是正確的!

前些日子家裏有間房間的日光燈壞了,好些日子夜晚都處在黑暗中,一開始很不適應,但幾天下來也就習慣了黑暗。這幾天電燈修好了,可是我卻不習慣了,晚上了仍不開燈,直到突然想起燈已經修好,纔趕快按下開關重見光明。

這件事對我是個題醒,我們讀主話需要向主禱告,讓話成為真理的光,否則我們雖然讀經、讀晨興聖言…,也還是在黑暗中,並且日復一日也就滿意於有讀卻沒有光了。

聖經這樣便利,我們是否從其中得着祝福,乃在於我們的光景。我們的心若是正確的,當我們來到神話面前,就必定會進入光的範圍。光是真理的源頭,真理是光的照耀。如果我們只認識道理,缺乏真理,我們就沒有光。一旦道理對我們成爲真理,光就在我們裏面照耀,我們就有了光。

我們現今就是在黑暗世代裏,但感謝主給我們祂的話,作我們腳前的燈,路上的光,讓我們不至於在黑暗中沒有方向。「你們留意這話,如同留意照在暗處的燈,直等到天發亮,晨星在你們心裏出現,你們就作得好了。」(彼後一19(員農區  林曹毓珊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