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 作「代表權柄」為着神發「義怒」要小心,可能如同摩西兩次擊打磐石一般,不是正確地代表神。我們理直氣壯為神發義怒時,時常都已經活在肉體中「越過了神」。我們若真有神的光,你必須認識:我們離真正「作神的代表權柄」還差的非常遠。
二 神對付肉體的方式是主「了結的死」,而不是去講清楚,去合理化。我們不可能跳過死的過程,而希望能對付肉體。因此主常用我們認為最不合理的事來在環境中暴露我們,好對付我們的肉體。如同以色列百姓使摩西發怒擊打磐石。
三 「在死裏」就是對自己沒有盼望,這需要我們有真正的從神而來的光。彼得用「天然的愛」愛主時,甚至說「眾人」跌倒「我也絕不」否認主。只要我們在世上一天,我們都需要有這樣的認識:我們的肉體一點也不可靠。
四 「沒有功勞,也有苦勞」,是我們事奉的天然心態,但是這樣的心態就是沒有經過死。
五 寬宏的心是把你帶到神的地位上,這是層次的問題。登泰山自然就小天下,從神來的寬宏會帶着愛,這會產生優越的召會生活,就是大家一起活基督。(劉天元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