約翰壹書五章14至17節指明,我們不只擁有並享受永遠的生命,我們還能將這生命供應給基督身體上的其他肢體。我們若要供應生命,就需要認識、經歷並得着神作復活的神。我們看見,在我們裏面的永遠生命能勝過我們自己身上,並召會別的肢體身上的死。聖經中只有約翰壹書五章16節題到將生命供應給別人,當我們有生命的富餘,我們就能用這個富餘來供應、服事人。
「人若看見他的弟兄犯了不至於死的罪,就當爲他祈求,將生命賜給他,就是給那些犯了不至於死之罪的。」這樣一個住在主裏面,與主是一,並且在與主是一的靈裏祈求的祈求者,成了神賜生命的靈能將生命賜給他所代求之人的憑藉、管道。這是一件在神聖生命的交通裏,供應生命的事。
這裏要緊的點乃是:我們若要照着約壹五章16節所描述的爲弟兄禱告,就需要與生命的主是一,顧到基督身體上軟弱的肢體。這生命職事的產生,乃是藉着十字架的作工,並藉著十字架的路,我們纔有基督的豐富當作生命供應人。我們能供應多少生命,供應多少基督豐富的實際,是根據我們得到了多少啓示,以及我們因所得的啓示受了多少苦。
十字架的工作了結我們的己,使我們在復活裏經歷神。十字架的經歷說明我們需要被了結,需要被帶到盡頭。然後我們就學會不信靠自己,而信靠復活的神。主在我們身上所作的一切工作,是毀壞我們外面天然的人,使我們裏面基督的生命得以活出來。十字架的殺死,結果叫復活的生命顯明。我們越這樣與基督同死,祂復活的大能就越在我們身上顯明出來,我們也越能將生命供應給基督的身體。
基督的身體是藉着基督在我們裏面作生命形成的;這生命與我們調和,而成爲基督的身體。我們裏面的生命,不是「肢體」的生命,乃是「身體」的生命。我們要認識身體,活在身體裏,就需要對付肉體、己和天然。所有不認識身體的人,都是單獨的人。認識身體的驗證乃是不能單獨,能知道別人不在身體裏,並認識元首基督的權柄顯在身體上的次序裏。
在每一個地方的召會,都是宇宙召會在那一個地方、在那一個時候,活出基督的身體所該有的生活,以彰顯基督。我們若是有身體的感覺,凡是基督身體上的肢體蒙恩,不論是不是我們所在的地方,我們都會一樣的快樂,若是我們能達到這個境地,我們這個人裏面對身體的感覺是豐富的,是超越地方的。我們要過身體生活,就需要有身體感,有「基督身體的感覺」,又能顧到身體,我們的意念和行動就能以身體為是。(閻瑞麟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