喫主的人

約翰福音六章論到主耶穌作生命的糧;論到喫,主是生命的糧,當然就要讓人喫飽。55節:「我的肉是真正的食物,我的血是真正的飲料。」56節:「喫我肉喝我血的人,就住在我裏面,我也住在他裏面。」57節:「活的父怎樣差來,我又因父活着,照樣,那喫我的人,也要因我活着。」57節是全本聖經中最強烈,最奇特的一句話。主勸我們喫祂,是否曾想過我信主是要喫主嗎?但是主說,「…那喫我的人,也要因我活着。」

信主時,我只想到要敬拜主,倚靠主,要有平安。從沒想過我可以喫主。但主是說那喫我的人也要因我活着。父差子來,父內住在子裏面,也因父活着。這裏的關鍵乃是喫生命的活糧;也說那照樣喫祂、消化祂、吸收祂這生命的糧成為我們的構成,我們就會因主活着。

我們是飢餓的,需要基督作我們的食物,喫就是要得飽足;現今主是賜生命的靈,我們需要基督作生命及生命的供應。正如每天要喫三餐,照樣一天之中,需要一直來喫基督。難怪在我初信時,老練的姊妹就看我的臉色蒼白(營養不良),原因是我沒有好好喫主話,就陪我每日晨興享受主,漸漸有胃口了。在主的恢復裏就是要喫基督,我若是沒有時時接觸主,就是飢餓的基督徒。

所以我們都該是喫基督,運用靈來接觸話中的靈,憑所喫的基督而活的人。(國宅區  陳賴麗華)